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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 111 年度創思與教學研發中心(國小國語文領域)有效教學增能系統研習課程計畫辦理。
二、研習日期及課程表請參閱附件。
三、注意事項:
1.報名時,請務必詳閱各場次課程說明及注意事項。
2.本期課程均採實體方式進行,如遇疫情變化或其他因素影響,需延期、取消或變更辦理方式,將以學習護照中所留資訊進行 E-mail 通知,請報名人員需留意郵件訊息。
3.研習人員請遵守防疫相關規定,全程配戴口罩。若有發燒、呼吸道感染等症狀,請務必請假在家休息。
四、請貴校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參加,並惠予公(差)假出席。
五、本案聯絡人: 創思與教學研發中心 ...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國民教育輔導團組織及運作規定。
二、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需,遴聘教學經驗豐富並具有專業能力暨服務熱忱之教師加入輔導團,藉以服務教育同儕,有效輔導本市各國民中小學,提昇教育品質。
三、甄選資格:
(一)臺南市現職合格教師,並擁有該階段合格教師證者。
(二)未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 33 條及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之各款情事者。
(三)取得正式教師資格後,實際擔任國民中小學之教學工作年資至 111 年 7 月 31 日止屆滿 5 年或以上者。
四、檢附「臺南市 111 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兼任輔導員甄選簡章」1 份及各領域及議題團需求人數表。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6 月 29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10075255 號函辦理。
二、依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第 75 次會議紀錄裁示事項略以,市售中小學學生課業學習輔導教材多以學齡階段學生(童)為對象提供之升學導向相關商品及服務,為導正交易秩序,落實保護消費者權益,於教育部研擬「訂定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劃期間,透過學校體系加強教育宣導。
三、請貴校協助加強宣導,家長於消費購買市售中小學學生課業學習輔助教材前,應請留意相關購買權益(如費用金額、給付方式、教材費用包括之項目、不包括之項目、數位教材使用期限)之合理性等,另除約定項目外,業者不得以其他方式變相或額外收取費...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7 月 5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10076853 號函辦理。
二、為有效提升學生安全意識,降低意外事故傷害,並減輕教師課程設計負擔,教育部已依學生發生事故傷亡率較高的類型,區分「交通安全、水域安全、防墜安全、防災安全、食藥安全」五大主題,發展各學習階段適齡適性之安全教育課程教材。
三、上開交通安全教材已由交通部提供第一版放置於教育部「教育雲」之教育大市集( https://market.cloud.edu.tw/)及「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 https://reurl.cc/e3bxv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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