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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8/30(五)開學應攜帶物品】
◎請攜帶:棉被、枕頭、室外拖鞋、牙刷&漱口杯、三包抽取衛生紙、兩套換洗衣物、 A4 大小書包、水壺、餐盒(三色碗)。
有關幼兒的每一樣物品,每件都需標示上『幼兒的姓名』以減少遺失。
如果使用姓名貼,請再貼一層膠帶,才不易掉落唷。
有購買學用品者,親師座談會 8/27 當天發回物品。
【開學以後每日應攜帶物品】:三色碗、書包、水壺、便服圍兜上別手帕 (星期三運動服直接別手帕)
入園相關訊息請上幼兒園網站查詢 https://sites.google.com/view/cseskid/入園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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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7 月 1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80066137 號函辦理。
二、本市 2 至 4 歲幼兒教保券,自 108 學年度(108 年 8 月 1 日)起停止施行並改銜接中央育兒津貼政策,全國統一無設籍限制,除配合中央設定排富條款外,補助額度每月 2,500 元(即一年 3 萬元),家長權益不受影響,第三名以上子女每月再加發 1,000 元。
三、家中有生理年齡滿二歲至當學年度九月一日前未滿五歲之我國籍幼兒,得請領本津貼:
(一) 最近年度之所得均未達申報標準或合併或單獨申報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百分之二十。
(二) 幼兒父、母或監護人未領取照顧該名幼兒之...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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