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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旨揭鑑定安置計畫已於 108 年 11 月 28 日公告於本市教育公告系統。
二、旨揭鑑定係以學校為單位依限送件報名,不受理家長個別申請,茲說明報名期程、收件地點及其他注意事項如下:
三、創造能力資優教育方案鑑定:
(一)報名對象:設籍本市,就讀本市國民小學三升四年級、四升五年級,且國小階段未曾接受本市鑑輔會創造力資優方案鑑定之學生。
(二)送件期限: 109 年 4 月 13 日(星期一)至 4 月 16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止,建議各校至遲應於 4 月 10 日(星期五)前完成校內報名及特推會審核推薦程序,俾利於期限內送件,以維護學生權益。
(三)鑑定承辦學...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 6 條第 1 項規定:「……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實驗教育計畫,至遲於每年 4 月 30 日或 10 月 31 日前提出申請」辦理。
二、依上開規定,本市 109 學年度第 1 學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案之受理時間,訂於 109 年 4 月 1 日(星期三)至 4 月 30 日(星期四)截止(逾期不予受理),請各校留意作業時間與截止收件日期,俾維護申請人之權益。
三、承上,倘家長有申請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需求,請協助轉知表件及相關消息,或至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網站(http://nonschool.tn.edu.tw/)下載。
四、請各校收齊申請資料後,於 109 年 5 月 4... 觀看完整文章
一、為鼓勵學生發展多元適性潛能,培養良好品格情操,透過公開表揚方式,獎勵有具體事蹟表現之傑出畢業生,以落實五育均衡、健全全人發展之教育理念。
二、重要內容如下:
(一)給獎對象:本市各國民中小學 108 學年度畢業生。
(二)給獎項目:市長優學獎、市長語文獎、市長科技獎、市長藝術獎、市長體育獎、市長嘉行獎、市長勵志獎。
(三)給獎名額及資格:
1、各校該學年度畢業班級數乘以 3 倍為上限,倘該校畢業班只有 1 班,則 10 人以下取 1 人、 11 至 20 人取 2 人、 21 人以上取 3 人。
2、市長獎獎項及名額,由各校自行調整並公告之。
3、市長獎各獎項不得重複領取。
4、除市長優學獎外,其餘獎項採學校推薦...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