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東區崇學國民小學 110 學年度英語及長期代理教師甄選(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0年 7 月 9 日公告編號 179056 。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類別 |
代理職缺 |
正取 名額 |
備取名額 |
聘期 |
備註 |
長期代理教師 |
一般教師 (懸缺 2) |
4 |
4 |
110/08/30-111/07/01 |
擔任中、高年級導師(年段由學校安排) |
英語教師 (懸缺) |
2 |
2 |
110/08/30-111/07/01 |
|
|
體育教師 (合理教師員額缺) |
1 |
1 |
110/08/30-111/07/01 |
1.擔任健康與體育領域教師 2.需指導本校田徑隊訓練並領隊出賽 3.具網球專長為佳 |
|
體育專長(棒球類) (縣缺 1) (合理教師員額缺 1) |
2 |
2 |
110/08/30-111/07/01 |
1.擔任本校體育班體育專業術科課程老師 2.需指導本校棒球隊術科專長訓練並領隊出賽 3.具 C級教練證以上者為佳 4.具棒球專長者為佳 |
|
體育專長(羽球類) (合理教師員額缺) |
1 |
1 |
110/08/30-111/07/01 |
1.擔任健康與體育領域教師 2.需指導本校羽球隊訓練並領隊出賽 3.具羽球專長者為佳 |
|
音樂教師 (懸缺) |
1 |
1 |
110/08/30-111/07/01 |
1.擔任本校國樂藝術才能班術科教師 2.具國樂專長者為佳 3.需擔任表演藝術或音樂課程教師 |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叁、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9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規定之情事。
(四)英語代理教師:除基本條件外,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通過教育部 88年所辦國小英語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檢核者。
2.畢業於英文(語)相關系所者、畢業於外文系英文(語)組者、畢業於英文(語)輔系者、國民小學英語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結業,且修畢各大學為國小英語教學所開設之英語 20學分班者。
3.聽、說、讀、寫皆達到 CEF架構 B2(高階)級以上英檢者(含通過財團法人語言測驗中心 93 年度所辦「國民小學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者」)。
4.經縣市政府自行培訓檢核通過並發給相關證明者。
5.具國小英語加註專長教師證者。
二、資格條件:
第1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
第2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第3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
第4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
第5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
肆、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一次公告時間:110年 7月 14 日(星期三)至 110 年 7 月 19 日(星期一)
二、公告方式:臺南市政府教育局https://www.tn.edu.tw
本校網站 http://www.ches.tn.edu.tw/
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Jlist.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
伍、報名日期、聯絡電話、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次、第3次、第 4次、
第5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
第 1次報名時間 |
110年 7月 14 日(星期三)至 110 年 7 月 19 日(星期一)上午 9時~下午 4 時 (假日不受理)(逾時恕不受理) |
第 2次報名時間 |
110年 7月21日(星期三)上午 9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3次報名時間 |
110年 7月 23 日(星期五)上午 9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4次報名時間 |
110年 7月27日(星期二)上午 9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5次報名時間 |
110年 7月 29 日(星期四)上午 9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二、聯絡電話: 06-2689951#811、 818
三、應上傳證件及資料:
(一)報名表1份
(二)國民身分證
(三)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
(四)最高學歷證件
(五)教學檔案資料 1份( A4 大小 5 頁以內)
(六)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
四、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將以上文件掃描成 1 份 pdf 檔,郵寄到 tsaimenglun@tn.edu.tw並電話連絡確定是否報名成功
陸、甄試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 1次甄試日期 |
110年 7月20日(星期二)上午 9時(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2次甄試日期 |
110年 7月 22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3次甄試日期 |
110年 7月26日(星期一)上午 9時(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4次甄試日期 |
110年 7月28日(星期三)上午 9時(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5次甄試日期 |
110年 7月30日(星期五)上午 9時(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二、地點:甄選人員親自至本校參與試教與口試 (因應疫情狀態,若校內場地無法提供甄選人員進行試教及口試時,則將以視訊方式甄選,若需進行視訊方式則會另行通知)
柒、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
一、試教(60%):
(一)範圍:
1. 一般教師(懸缺)(侍親留職停薪):國民小學高年級國語領域或數學領域,版本及單元不限。 (自備教材、教具)
2. 英語教師(懸缺):(全英語教學)康軒版 Follow Me第 5冊 Unit 3 It’s Not My Day (自備教材、教具)
3. 體育教師(合理教師員額缺):國民小學體育與健康領域,康軒六年級第 1 學期(五、跑接好功夫,自選田徑如短跑、接力訓練技巧之教學以及網球教學)
4. 體育專長(棒球類)(懸缺、合理教師員額缺):國民小學體育與健康領域,康軒五年級第 1 學期(一、球類運動和游泳 1-1 樂樂棒球(自選跑壘、擊球和內外野傳接球的動作技巧),特別加分:棒球教練證。
5. 體育專長(羽球類)(合理教師員額缺):國民小學體育與健康領域,康軒六年級第1 學期(一、球類全能王 1-1 來打羽球(自選羽球競賽中各種技巧教學),特別加分:羽球教練證。
6. 音樂教師(懸缺):試教:樂理 10分鐘(大小調、五聲音階、音程)自選一項;演奏:3分鐘【國樂器(胡琴、笛子不招收)、大提琴、打擊】
(二)時間:音樂教師(懸缺)為 13分鐘,其餘每人 10分鐘。(第 9分鐘響鈴 1 次,第 10 分鐘響鈴 2 次,立即結束)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40%):每人 8分鐘。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報考英語教師者全程以英語進行)。
三、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甄試總成績最高為 90分,最低為 70 分,未達最低分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試教、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
捌、甄選結果通知、成績複查、公告錄取及報到
一、甄選結果通知: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教師甄選委員會)審議甄選結果,以電子郵件寄發個人成
績給考生。
第 1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0年 7月20日(星期二)下午 2時 |
第 2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0年 7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2時 |
第 3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0年 7月26日(星期一)下午 2時 |
第 4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0年 7月28日(星期三)下午 2時 |
第 5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0年 7月30日(星期五)下午 2時 |
二、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第 1次成績複查 |
110年 7月20日(星期二)下午 3時前 |
第 2次成績複查 |
110年 7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3時前 |
第 3次成績複查 |
110年 7月26日(星期一)下午 3時前 |
第 4次成績複查 |
110年 7月28日(星期三)下午 3時前 |
第 5次成績複查 |
110年 7月30日(星期五)下午 3時前 |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
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甄選結果公告:錄取名單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第 1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0年 7月20日(星期二)下午 4時後 |
第 2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0年 7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4時後 |
第 3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0年 7月26日(星期一)下午 4時後 |
第 4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0年 7月28日(星期三)下午 4時後 |
第 5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0年 7月30日(星期五)下午 4時後 |
四、錄取人員(請備妥應考證件正本)須於 110年7 月 27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到本校接受教評會審查,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校門及網路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 7日內繳交繳交勞動部認可之醫療機構所開具之體格檢查表予分發學校,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7條、第 8 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