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7 月 12 日臺教資(三)字第 1100091744 號及本局南市教資字第 1101595062 號函續辦。
二、旨揭活動將於 111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17 日止,採「答題遊戲」及「魔王挑戰」2 種挑戰模式,完成挑戰者即獲得得獎資格,後續將依據獎勵辦法發送獎勵。
三、得獎名單將於活動結束後統一公告於平臺官網與粉絲專頁,另實體獎品將由本局統一寄送至獲獎學生之學校。
本以為孫悟空找回分身後,可以制止神秘勢力的擴張, 沒想到才過不久,現在又有新的魔王出現了! 這次的魔王是連孫悟空也頭疼,可說是最頑皮的聖嬰大王——【紅孩兒】!! 由於被魔化的紅孩兒變得像頑童一樣,聽說了 4 月 4 日是一年一度的兒童節,竟然想要搗亂地球! 我們需要召集最厲害的全國因雄齊聚一堂,共同保護地球,讓魔化的紅孩兒恢復理智。
活動實施計畫-如下文
教育部因材網「因雄崛起」平臺
111 年度「全國因雄齊聚一堂」全國競賽活動實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7 月 12 日臺教資(三)字第 1100091744 號函辦理。
二、目的:
(一) 透過遊戲式學習,激勵學生學習動機,進而提升學生學習成就。
(二) 藉由連結學習教材之賽事題目與競賽機制,引導學生自發性探究學習,並自我檢視學習成果,進而培養學生自主學習的能力。
三、執行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四、參加對象: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五、辦理日期:111 年 4 月 1 日起至 4 月 17 日止,每日 7 時至20 時。
六、活動網址:https://adl.edu.tw/hero/
七、活動規則:活動期間於因雄崛起平臺,以縣市 OpenID 、教育雲端帳號、因材網帳號登入,分別進行【答題遊戲】、【魔王挑戰】,完成挑戰者即獲得得獎資格,後續將依據獎勵辦法發送虛擬獎勵或實體獎勵,若非採以上登入方式,將可能無法獲得全部獎勵。
(一)【答題遊戲】題庫源自於教育部因材網,學生須先挑戰學科題目後,透過答題成果所轉換的道具進入遊戲,待遊戲結束時將顯示挑戰成功或失敗。
(二)【魔王挑戰】賽事題庫源自臺南市南瀛天文館提供之天文知識。學生作答前,引導連結至臺南市南瀛天文館提供之「天文博課來」學習專區,透過觀看天文系列影片進行學習。學生挑戰賽事題目後,以答題成果轉換的道具進入遊戲,待遊戲結束後將顯示本次答題成果與分數,並以賽事期間累積的分數形成賽事排名。本次魔王賽事依全臺為[北區]、[中區]、[南區]及[東區及離島地區]等四區賽事,學生須挑戰縣市所在分區的魔王賽事,每場賽事總挑戰次數上限為 20 次。
(三) 縣市分區:
(1) 北區: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
(2) 中區: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雲林縣、南投縣
(3) 南區: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
(4) 東區及離島地區: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
八、獎勵辦法:
(一)【答題遊戲】獎勵:活動期間於答題遊戲的國語文、英語、數學、自然 4 科目中,完成合計 10 個單元,且每科目至少須完成兩個單元。單元選擇限制為110 上學期/學生自身年級/不限版本。「完成」之定義為:挑戰一次該單元並且挑戰成功。
◆ 完成挑戰獎勵:晶球 30 個。
(二)【魔王挑戰】獎勵:挑戰自身縣市所在分區的魔王賽事,活動結束後將根據賽事排名發放實體獎勵與虛擬獎勵。
獎勵級距:
1. 實體獎勵:
◆ 每區第 1-3 名:星空運動會桌遊組 1 份
◆ 每區第 4-10 名:星空動物園桌遊組 1 份
◆ 每區第 11-25 名:星空束口袋 1 份
2. 虛擬獎勵:
◆ 每區第 1-3 名:晶球 200 個、 Lv.5 生物兵器 1 只
◆ 每區第 4-10 名:晶球 100 個、 Lv.4 生物兵器 1 只
◆ 每區第 11-25 名:晶球 50 個、 Lv.4 生物兵器 1 只
◆ 每區第 26-50 名:晶球 50 個、 Lv.3 生物兵器 1 只
◆ 每區第 51-100 名:晶球 30 個、 Lv.3 生物兵器 1 只
◆ 每區第 101-200 名:晶球 25 個、 Lv.3 生物兵器 1 只
◆ 每區第 201-500 名:晶球 20 個、 Lv.2 生物兵器 1 只
◆ 每區第 501-1000 名:晶球 15 個、 Lv.1 生物兵器 1 只
◆ 參賽獎(每區第 1000 名後): Lv.0 生物兵器 1 只
九、得獎名單公布及獎品寄送:得獎名單於活動結束後,於平臺首頁與粉絲專頁公告,並統一寄送實體獎勵至得獎學生之學校。
(一) 平臺官網:https://adl.edu.tw/hero/
(二) 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heroj7.tn
十、注意事項:
(一) 凡參加本活動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活動一切規定,得獎人須以正當方式完成活動,若經檢查疑有作弊可能,經查屬實
即資格不符,主辦單位將取消得獎者資格。
(二) 本活動如有因任何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本競賽者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
或毀損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異議。
(三)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四) 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參加本活動之個人資料,僅供活動相關用途使用,受到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範。
(五) 本次蒐集與使用的聯絡資料如註冊表單所列,利用方式為上網公告、媒體公布得獎名單,包括學校、個人姓名等,利用期間為永
久,利用之地區為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六) 若有疑義,歡迎聯繫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 郭老師/陳老師 (06)213-0669 分機 45 。
十一、 本實施計畫如有未詳盡之事宜,主辦單位得適時修正並保有最終解釋權。